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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推荐输液瓶(袋) 回收企业目录库入库企业的公示
【信息来源:【信息时间:2025-05-13 16:52  阅读次数: 】【字号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

根据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输液瓶(袋)回收企业目录库的通知》(豫商流通〔2023〕20号)文件精神,经许昌市商务局、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和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评审,拟推荐许昌康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入选河南省商务厅输液瓶(袋)回收企业目录库,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5个工作日内致电0374-2913633(市商务局流通科)。


许昌市商务局    

2025年5月13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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