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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关于印发《中国(河南)
自由贸易试验区食药物质进口通关便利化
改革试点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河南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及各联动创新区所在地商务、药监部门和主管海关,郑州、开封、洛阳片区管委会:
《中国(河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食药物质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(试行)》已经河南省商务厅、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郑州海关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。
河南省商务厅
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
2025年12月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